张家口挂号费并入诊察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自8月25日零时起,张家口市15所城市公立医院执行《张家口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挂号费并入诊察费(诊察费含挂号、诊查和药事服务等费用),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方案规定,继续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促进科学就医、合理用药。上调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察、中医、手术、治疗等方面的项目价格,下调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价格,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优化合并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对门诊诊察费进行了整合调整,改革后的门诊诊察费包含挂号、诊查和药事服务等费用,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价格调整后,市级公立医院西医普通门诊诊察费收费标准为每次10元,副主任医师为每次15元、主任医师为每次25元,知名专家为每次50元。西医门诊诊察费报销标准统一为每人每诊次9元,其余部分由个人自付。
建立和完善保基本的医疗制度,对单纯购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等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病人,城市公立医院保留简易门诊,门诊诊察费按每次1元收取,由患者个人自付。对涉及部分特殊病患群体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价格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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