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11月27日,市委政法委机关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2次扩大学习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运兴主持学习会并讲话。
会上,认真学习了《***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精神及人民日报相关评论员文章。
郭运兴指出,要充分认识到《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认真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要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机关党委要发挥好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政工干部和各支部书记要履行好具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彰显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郭运兴强调,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推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凝聚起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在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方面与时俱进,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自治、法治、德治作为根本方式,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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