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四清突击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石家庄市关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根据《晋州市2013年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晋州镇实际,镇党委领导决定利用一个月的时间(8月20日―9月20日),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四清”突击月活动。为确保我镇农村“四清”行动尽快见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四清”范围
全镇28个行政村2013年9月20日前全面完成“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任务,净化、亮化、美化标准明显提高。沿石黄高速8个重点村、深化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1个省重点帮扶村要高标准完成“四清”任务。
二、“四清”要求
突击月的主要内容是集中开展“四清”,具体工作标准如下:
1、清垃圾。 交通主干道视野内无积存垃圾,村庄垃圾清运及时,干净卫生,无明显暴露。
2、清杂物。 村庄道路、巷道旁无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
3、清残垣断壁和路障。通村道路两侧和村内大街小巷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残垣断壁,道路整洁畅通。
4、清庭院。 房钱屋后垃圾、杂物、畜禽粪便清理及时,院内物品堆放整洁有序,房内、院落干净清洁。
5、美化。 村内主街道建筑、农户宅院外墙全部粉刷美化,色彩干净淡雅,美观大方,建成文化墙、宣传墙。建筑色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规范统一。
6、亮化。 村内主要街道安装路灯,有专人修缮维护,能正常使用。
7、净化。 村街路口、施工现场、集贸市场、公路沿线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良好,村内环境干净整洁。
通过“四清”突击月活动,每个村必须按要求完成突击整治任务,打造一条高标准的样板街。
三、工作措施
1、强化责任。 各片长为第一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强化落实责任分包,乡镇干部包村、农村干部包片,层层分包不留死角。
2、强化奖惩。 突击月期间,镇不定期组织考核评比,对工作落实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村通报批评,连续考核评比落后的村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镇设立“四清”突击月活动扶持资金,对活动开展及时、效果明显的村给予资金扶持。
3、强化投入。 各村都要建立正常的经费投入机制,把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设施运行和保洁人员工资发放,巩固和深化集中攻坚成果,推进和落实长效管理。
4、强化宣传。 各村要通过高音喇叭,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意义,教育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营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自觉维护房前屋后及庭院的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