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沧州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2月12日在沧州召开。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2人,列席282人。
市委书记焦彦龙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作***。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和市法院、市检察院的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寿平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正风肃纪,护航发展,为打造沿海强市和谐沧州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焦彦龙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系列***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沧州实际,着眼为加快打造河北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增长极、实现沧州绿色崛起凝聚正能量,科学分析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强调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实现率先发展的宏伟目标,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廉政护航”工程,以空前的力度抓作风、抓教育、抓监督、抓惩处,倾力打造环境新优势,不断聚集干事正能量,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全市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全会强调,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系列***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完善体制机制,严明党的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执纪监督,严肃惩治腐败,加快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沿海强市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着力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两个为主”。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等相关制度。改革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制度,逐步落实市纪委向市级党和政府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配合上级纪委完善巡视监督常态化、全覆盖工作机制。
第二,严明党的各项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保证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党规行为,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完善机制制度,强化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情况的执纪监督,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强化纠风治乱,加大问责力度。
第三,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克服和纠正“四风”。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相关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性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反弹。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第四,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受贿、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强化办案管理,增强办案效果。
第五,强化制度、监督和教育,切实提升预防腐败科学化水平。深入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全会强调,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协调和组织保障,进一步强化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
全会号召,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大胆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靓丽、繁华、宜居、和谐新沧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沧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