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推行日记+月审+年评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转变
为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转变作风,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卢龙县纪委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日志制度》,通过日记录、月审阅、年评比,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着力提升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
日记录,实现动态管理。通过推行工作日志,要求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按照日记录、周反思、月总结的形式,真实完整地记录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总结等情况,帮助干部及时回顾、总结工作并查漏补缺、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帮助领导及时了解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动态和思想状况,实现动态管理。
月审阅,强化监督检查。分管领导每月对各科室干部的工作日志记录情况进行审阅,并在月度总结处给出当月评价意见和建议。细化检查评价标准,根据日志记录的及时性、全面性,记录内容的规范和完善程度,总结反思的深度和高度等方面,将工作日志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由主要领导根据各分管领导意见定出等次。
年评比,注重结果运用。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日志记录和调阅、查阅、监督检查等情况计入干部纪实档案,并作为检验干部工作态度、工作作风,评价干部平时表现的重要依据。对态度不认真、敷衍应付、记录质量较差的,实行领导约谈,限期不改的,取消年底评优资格;对表现突出的,在评先评优、提拔干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记好工作日志的积极性。来源:秦皇岛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