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四抓四防狠抓工作落实
今年以来,昌黎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县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四抓四防”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抓培训,防“本领恐慌”。举办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对全县1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为期2天的集中培训。重点就查办案件技巧、案件审理等业务知识及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环保法等法律知识进行了专题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和分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既提高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又为扎实推进全年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抓重点,防“避重就轻”。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部署安排了教育培训、正风肃纪、查办案件、监督检查、自身建设等五项重点工作。并将全年重点工作细化分解为36项具体任务,制发了《昌黎县纪委2015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责任领导、承办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任务清晰、措施具体,确保责任分解到人、工作落实到位。
抓创新,防“惯性思维”。突出办案主责主业,建立健全了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制度,信访和案件查办月分析制度,“四号段”台账登记表制度,“台账式安排、销号式管理”等办案工作机制,推进快查快结,抓早抓小,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安全文明办案水平。创新办案管理机制,从今年起,逐步推行交叉协作办案模式,制定了《关于交叉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将全县17个乡镇、60个部门划分为五个办案协作区,由四名县纪委常委负责联系指导,每个办案协作区确保有6至10名办案人员。同时还明确了交叉协作办案应遵循的原则、范围条件、工作任务、考核奖惩和纪律要求,有效整合了全县纪检监察办案资源,形成了办案合力。截止今年3月底,已查办案件34件,其中大案19件,要案5件,收效明显。
抓督导,防“敷衍塞责”。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县纪委全会精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组成六个督导组,分别由县纪委各位常委带队,采取分片集中座谈、听取汇报等形式,深入了解各单位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掌握各单位工作亮点和有益经验,协调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和纠正,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来源:秦皇岛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