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结果公布
3月20日,记者从省大气办获悉,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发布的2018年度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结果,我市获评“良好”等次,我市有井陉县等12个县(市、区)被评为“优秀”等次。
根据考评结果,衡水、秦皇岛、邯郸、张家口、承德、邢台、廊坊、唐山,以及辛集等9个市获评“优秀”;112个县(市、区)获评“优秀”。保定、沧州、石家庄,以及定州等4个市获评“良好”;8个县(市、区)获评“良好”。29个县(市、区)获评“合格”。14个县(市、区)被评为“不合格”。
其中,我市的井陉县、桥西区、裕华区、赞皇县、平山县、鹿泉区、井陉矿区、栾城区、正定县、藁城区、赵县和新乐市等12个县(市、区),获评“优秀”等次,并被授予“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区)”称号。
同时,高邑县、灵寿县、长安区、行唐县、新华区、深泽县、晋州市、元氏县和无极县等9个县(市、区),获评“合格”。我市没有被评为“不合格”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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