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我市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谋划,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协调会、推进会,抓住主要矛盾,解决具体问题,部门之间沟通协调顺畅,有效推动整合工作顺利完成。
具体推进过程中,我市从强化组织领导、规范机构划转、开展基金资产审计、明确移交程序和内容等几个方面入手,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和财务制度做好各项规定动作,理清具体的整合工作内容,妥善设置工作岗位,化解干部职工思想顾虑,实现机构、编制、人员、资产、基金和经办服务等内容的平稳划转;部分县(市、区)进一步增加编制,充实人员,强化经办力量,稳步完成管理体制的整合工作,保证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参保参合人员待遇报销不受影响。
市人社局会同市卫计委、财政、民政等多部门,充分借鉴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两个制度成型经验,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内容,重点就筹资标准、待遇保障、经办服务等方面,多次进行测算评估、反复论证,最大限度保留和改进有利于参保对象的政策,出台了《保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科学确定了筹资标准,合理分配基金使用范围,全面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在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的前提下,力争使每位参保居民得到最好保障。
据介绍,整合完成后,新制度最大限度保留了对城乡居民有利的政策,保障范围和保障力度更加给力,基本解决了“同城同县不同待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