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天枢律师事务所李平律师做客第327期廊坊日报公益行动——律师法律援助热线栏目
9月3日上午9时至11时,河北天枢律师事务所李平律师如期走进本报编辑部,做客第327期“廊坊日报公益行动——律师法律援助热线”栏目,现场接听读者电话,解答相关法律咨询。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是否算共同财产?
市民张先生:我儿子2009年与马某结婚,因当时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没有给他们准备婚房,婚后两人在外租房居住。2012年因拆迁得到一笔补偿款,我便出资为他们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了我儿子名下,今年两个人发生矛盾,女方提出离婚,请问如果真的离婚了,女方是否能够分走房屋?
律师解答:如果你儿子与你儿媳离婚,女方不能分割该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上述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车辆挂靠公司是否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市民孙女士:我丈夫前些天***被一辆货车追尾了,对方全责。人没事,车需要修,对方是天津的车,当时报了保险,他说车是自己的,挂靠在运输公司名下跑运输,现在就赔偿一事没达成一致,如果起诉的话,他挂靠的运输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被挂靠的运输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你如果起诉的话,可以先了解一下运输公司的准确名称及相关情况,将运输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卖方将物品易主,买方如何维权?
市民王先生:今年8月份,我从同村的张某处买了一辆二手捷达车,当时我就付了全款四万五千元,他给我出了收条,让我把车开走了,说好过两天一块去办过户手续,可是后来张某反悔了,想要回车退钱,最后了解到,张某在卖给我之后,又将车以六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同村的徐某,并为徐某办理了过户,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将车过户给我?
律师解答:你可以要求将车过户到你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关于出卖人就机动车订立多重合同如何处理的相关规定,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你可以要求履行买卖合同,协助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