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开始
2018年度“沧州市政府质量奖”开始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于2019年1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5306279)。这是记者日前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的。
申报范围为全市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组织;在沧州市从事质量工作的自然人,包括企业、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从事质量管理、质量教育和培训、质量科研、质量宣传等方面工作的人员。
申报组织奖需符合以下条件:依法在沧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工业、建设施工企业已通过认证,建立并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近3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国内同行业及同类产品前列;产品在近3年各级质量监督抽查和出口商品检验中全部合格;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及环境污染事故等。个人奖申报需满足:从事质量工作5年以上;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振兴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具有卓有成效的质量管理理论研究、质量技术攻关成果或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推进区域、行业、企业提高质量作出突出贡献;个人为所属单位负责人的,所属单位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及环境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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