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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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10日发表
日前,鸡泽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金风花、梁振何两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人保财险鸡泽支公司赔付二人“见义勇为”救助金各5000元,赔付梁振何伤残死亡金50000元。
3月7日8时许,年过六旬的金风花与丈夫梁振何正在家中的院子里闲聊时,邻居隆中兰的头上流着鲜血、神情慌张地跑进家中求救。为保护隆中兰的人身安全,
金风花和梁振何奋力阻拦尾随而来的陌生男子,该男子气急败坏,提起手中的木棒,狠狠打向两位老人,两位老人被打倒在地,依然极力阻止,却再次遭到该男子的连续击打。隆中兰安全了,倒在地上的梁振何却再也没有醒来,金风花也身受重伤。
表彰决定指出,金风花和梁振何勇拦歹徒,在他人人身安全受到伤害时,挺身而出,置个人生死于度外,谱写了一曲新时代的正气之歌,在“平安鸡泽”创建中做出了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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