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考11月25日起报名不再安排补报
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2014年11月25日至12月15日进行。按照规定,此次高考网上报名将分“三步走”,包括网上填报、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和数据整理3个阶段。其中11月25日至29日考生网上填报,12月1日至5日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外省在我省借读和我省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需回户口所在省报名。
按照要求,以下6类人员不得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外省在我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户籍不在我省的学生(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考生除外)。
流入我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必须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且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的外省流入我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在学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家长在经常居住地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由报名点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