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行业有了新规矩拒绝送货你就违规了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于丽静) 收快递已成为不少市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但快递行业在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困扰着市民。记者获悉,5 月1 日,《快递暂行条例》 正式实施,其中明确了投递和验收规则,针对此前不少消费者反映的快递员不愿意送货***的问题,根据要求,今后快递员拒绝送货***属于违反规定。
“取货码****,快递已放在**超市代收点,请凭码领取。”近日,市民王女士收到一条短信,得知网购的东西已经到了小区的代收点。平时,这样的快递信息她收到过不少,有些快递员会电话告知,但大多是直接把快递放进快递柜或代收点,收件人看到短信后才知道快递已经送到。“其实直接从快递柜取东西是方便,不过有些比较贵重的快件我还是希望当面签收确认,万一包装或物品有损坏可以拒签,但是放在快递柜里的话,如果想退换货还是挺麻烦的。”王女士说。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月起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中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也就是说,过去经常出现的未与收件人进行沟通协调,直接将快递包裹放入快递柜、快递代收点等行为将被视为违规。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诉。
此外,在运送途中,因快件损坏或丢失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关于索赔问题, 《快递暂行条例》 规定,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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