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为9515名门诊慢性病患者发放补助资金
(来源:和合承德网)
本网讯 (记者李敏,通讯员李艳芳)为了使慢性病患者及时享受医疗补助待遇,市职工医保中心落实好补助发放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2013年度下半年门诊慢性病补助工作。根据享受慢性病待遇的定额补助办法,按照不同病种实行不同的定额补助原则,下半年对9515名慢性病患者的慢性病账户充值297万元。
据了解, 为了保证慢性病患者的基本医疗保障,减轻长期患慢性病参保人员的门诊用药的费用负担,2001年我市出台《承德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门诊慢性病种的管理办法》,对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进行补助,2009年经政策调整,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由原来的15个病种扩大到17个病种。
目前,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包括脑血管病后遗症;心绞痛、心肌梗塞;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炎后肝硬化;高血压引起的心、脑、肾、眼之一的病变者;糖尿病引起的心、脑、肾、眼底网膜之一病变者;再生障碍性贫血;甲亢;震颤麻痹;慢性肺原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慢性心功能不全;股骨头坏死;骨髓纤维化;脊髓空洞;类风湿性关节炎;甲减;系统性红斑狼疮。
据市职工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门诊慢性病补助申报时间为每个偶数年度的7月1日至 31日。经专家评审后,合格人员在当年12月向社会公布(公示),次年的1月就开始享受相关待遇。符合申报条件的参保职工,需由本人申报填写审批表,并附病历资料(要求一年以上的相关资料,包括病历,检查结果报告单等复印件),由参保单位和承德市定点的三级医院相关科室主治医师签署意见,经科主任同意定点医院医保办审核后,参保单位统一报医保科。门诊慢性病种实行定额补助管理,参保人员所患门诊慢性病种被认定后,根据疾病不同实行不同的定额补助,按年度补助定额分两次划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