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强化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市场监管针灸使用自制药酒推销保健器械等都视为违法
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保定市净化中医预防保健市场规范中医医疗性保健***和中医美容机构的实施方案》,规定从即日起至11月,对我市中医预防保健市场进行综合整治,进一步净化中医“治未病”市场,强化中医养生保健行业规范管理。
开展中医“治未病”活动
必须具有相关资格
中医“治未病”为“未病先防”,是指运用中医药方法进行防病祛病。中医养生保健是指运用中医养生保健理论、理念及其手法和手段,开展保养身体、减少疾病、增进健康、延年益寿等服务活动。此次整治活动目的为严厉打击打着中医养生保健幌子,以骗收金钱为目的,欺骗百姓、坑害消费者,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不法行为,规范社会性中医医疗性保健***和中医美容服务秩序。
《方案》明确,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活动,必须是具有相关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开展中医医疗性养生保健***和中医美容工作,非技术人员在此从业,须取得中医医疗性保健***和中医美容上岗资格证,机构取得中医医疗性保健***和中医美容项目许可证,并在规定的项目中开展活动。
已取得《河北省中医医疗性保健***和中医美容项目许可证》的机构及取得中医医疗保健***和中医美容上岗资格证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年检,并按规定执业范围开展业务;所有中医医疗性保健***和中医美容机构的从业人员须参加市养生保健协会组织的培训考核考试,合格方可取得上岗资格,所有中医医疗性保健***和中医美容机构经申报验收审核批准取得机构项目许可证。
6种情形为非法行为
《方案》指出,有6种情况被视为非法,属于重点打击范围:
1、超出中医养生保健范畴,如针灸、电针、针刺放血等刺破皮肤的医疗行为;
2、开展整骨、牵引、复位等中医医疗活动;
3、为消费者使用自制药茶、自制药酒、自制滋补饮品、没有准字号的保健食品和保健器械等活动;
4、坐堂中医擅自把脉,开具处方等医疗行为;
5、一些打着中医养生保健幌子,开店推销或直销养生产品和器械;
6、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搞所谓养生讲座、义诊、义卖等虚假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