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局物证管理系统建设(二次)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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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10日发表
发布时间: 2018-01-23采购项目编号:HBXTC-20171102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小微企业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保定市竞秀区东风中路116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雷 0312-203582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百花东路24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红涛0312-3018869 采购预算金额:408300.00 采购用途 : 刑事技术物证保全管理系统、物证数据服务器、物证通风柜、物证袋抽真空设备等。 项目实施地点 :具体地点甲方指定。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平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4.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最终查询结果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谈判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份,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交纳。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1-2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1-26 时刻说明:2018年 1 月 24 日—2018年 1 月 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六 开标室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并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质量标准:合格 传真电话:0312-3018869 受理质疑电话:0312-3018869 备注:注:1、递交响应文件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2、供应商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hebpr.cn/),首页最顶端的“交易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自行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供应商自负。核验通过后,即可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谈判文件。网上报名、谈判文件具体操作办法详见 “保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提供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投标报名功能的通知”。 若报名及采购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 3、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供应商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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