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成立全省中院系统首家速裁审判庭
(记者 武健 通讯员 刘素娟)10月2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对某保险公司与某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的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进行当庭宣判。宣判后,一方的委托代理人纪杰琼说:“以前打官司动辄三五个月,没想到这次审结宣判只用了14天。”
“以往审理同类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速裁审判庭成立后,要求二审民商事审理期限不超过1个月,审判期限缩短三分之二,让简单官司不再跑‘马拉松’。”市法院院长白峰介绍说。
据了解,市法院近年来受理的大量民商事案件中,有30%以上属于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易民商事案件。它们与繁杂、重大、疑难案件一起,按立案先后顺序排期开庭,既占用了大量的审判资源,也无法适应当事人对审判工作快速高效的期盼。
今年9月中旬,市法院在全省中院系统率先成立速裁审判庭,主要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一、二审民商事案件。
“我们首先简化内部审批程序,推行主办法官负责制。”速裁审判庭庭长许易然介绍,以往审理案件,合议庭评议后,裁判结果需要报庭长、甚至主管副院长审批,无形中拉长了结案的时间。现在,只要案件事实清楚,合议庭意见一致,审判结果不再上报审批,由合议庭直接裁判。这不仅节约了案件审判时间,更使以往“审判分离”的不合理机制得到改革。
内部审批程序简化,又产生连锁反应,为当庭宣判创造了必要条件。“当庭宣判真正做到了事实调查在法庭、是非辩证在法庭、结果裁判在法庭,增强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实效性。”许易然说,只要案件符合条件的,必须当庭宣判。
审判模式的改革,极大缩短了审判时限。市法院速裁审判庭因势利导,对案件审理所需时间进行量化:一般类型案件,法官必须在5日内阅卷完毕,14日内完成庭审,5日内发送判决书。
据介绍,市法院将用10%的法官审理全院3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截至11月3日,速裁审判庭已结案45件,所有案件均在半个月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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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的需求就是改革的方向。市法院的实践告诉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以民生期盼为动力,敢于自我革命,就能赢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就能推动事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当前,邢台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期,我们期待这样的改革更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