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四措施加大办案力度
和合承德网讯(刘成飞、李仲宝) 兴隆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办案力度。目前,已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大案要案14件。
确定查案重点。该县把影响经济发展案件,贪污、侵占公共财物案件,责任追究案件,农村党员干部经济违纪案件、“四类典型”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等作为办案的重点,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
加强办案工作领导。领导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大要案查处工作,亲自批办大案要案,亲自解决办案中的重大问题;大要案协调小组注重协调检察、审计等部门参与重大案件的查办工作,形成突破大要案的整体合力。
积极查找案件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并注重从执法监察、专项治理、专项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注重加强与公安、农经、林业公安等部门的协调,从中发现案件线索,注重在办案中收集和挖掘新线索。
加强案件协调督办,狠抓基层查案工作。建立县纪委常委包乡镇机制,强化基层办案意识,对基层纪委办案加大压力,激发活力,排除阻力,挖掘潜力,增强能力,提高基层纪委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