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秋冬季森林防火等工作的通知
永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永森办字〔2014〕1号
永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4年秋冬季森林防火等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有关单位、造林企业:
当前,已进入2014—2015年度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管护好绿化林带,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确保树木健康成长和存活,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夯实组织保证。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村主要领导、县直有关部门一把手是本乡镇(村)、本部门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森林防火工作负全责。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防火工作预案,明确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重点,备齐备足森林防火工作所需的各种物资,落实防范措施,杜绝各类林火事件发生。凡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春节、清明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要组织本乡镇和单位干部职工,严格管控野外火源,杜绝火灾事件发生。
二、充实力量,突出重点,加强防火队伍建设。
各乡镇(村)、有关部门和造林户要进一步充实护林防火巡逻队伍,加强对护林队员的领导和管理。要按照网格化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域,落实管护职责。要对护林队员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培训,提高预防和扑灭火灾技能。各乡镇(村)要在重点山头、村和地段配齐配足护林员,要求每个进山入林要道口有专人看守,做到重点地段和区域全覆盖相结合、日常巡查和重点时段、节日相结合,确保火灾隐患及时清除、发生火情及时发现、处置和扑灭。
三、硬化举措,实施阻隔带建设,提高预防火灾能力。
加强阻隔工程建设,是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手段。各乡镇、有关部门和造林大户尤其是西部乡镇林区要开设防火阻隔带工程建设。一是人工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计划烧除宽度应在30-50米之间,烧除前须进行实地踏查,制定烧除方案;点烧人员必须通过培训,掌握点烧技术要领,具有实际用火技能;有安全预案,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应变处理和自救;提前落实好扑火机具、能及时处理跑火现象;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做到火在人不离、火熄人再走,防止因疏忽大意造成跑火。二是修筑林地、山场道路,开设防火阻隔带。阻隔带可以与林业综合开发相结合,阻隔带和山场道路的宽度一定要足够宽,起到应有的阻隔作用。三是使用化学除草剂,开设森林防火阻隔带。使用除草剂要根据杂草情况和天气情况,确定用药种类、施药时间、用药量和使用方法,达到除草灭草目的。四是人工除草,开展“六清行动”。即林地内坟头周围3米内的可燃物全部清除;林地内的耕地边5米内的秸秆、杂草等可燃物全部清除;林带边5-8米范围和林带内道路边的枯叶、杂草等可燃物全部清除;林地堰头所有可燃物全部清除;山边与农田之间10米内的柴草、秸秆等可燃物全部清除;县级以上骨干道路两侧林带内杂草等可燃物全部清除。以上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于11月份之前完成任务。
四、规范管理,严禁私自种、养行为,保护森林资源。
凡在县级以上骨干道路林带内进行种植、养殖等发展林下产业的,要符合森林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有关规定,由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对本辖区种、养等行为进行统一规划,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按规划规范实施。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监管工作,对以下行为和现象要及时制止和清理清除:私自在林带内种植农作物等的;私自在林带内养殖鸡、羊、猪等家禽和牲畜的;私自在林带内建设养殖、厂房、门店、物料场、住宅等建筑的。严禁在林带内堆放秸秆、垃圾和建筑物料等;严禁在林带内采挖沙、取土等;严禁在林带内点火、放牧、砍柴、盗伐、滥伐树木和开垦林地等。
五、加大宣传,造浓氛围,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各乡镇、有关单位要按《森林防火条例》要求,加大森林防火和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明确宣传内容,落实宣传举措,突出宣传教育的重点,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及安全避险知识,并对损坏的宣传牌及时进行更新及维护,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家喻户晓。
各乡镇、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提前抓好工作落实,注意保存相关档案材料,10月20日前,将防火工作方案及落实情况(尤其是防火隔离带、路边、坟墓周边、村边、片林等林带内和防火隔离带的杂草清理工作以及林带内私自种、养等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和落实情况)以书面材料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6851900),同时上报电子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落实不到位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全县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永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