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地税局拓展房屋出租业房产税联合控管模式
南和县地税局积极谋划房屋出租业房产税新办法,延伸综合治税网络,借助政府之力,打破部门界限,对县城范围内的沿街门店房产税实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源头控管、镇政府协助县地税局自主征收”的联合控管模式。一是实行台账登记制。由税收管理员负责、镇政府协助,按照“一街一表、一户一帐”的要求,对出租房屋与流动人口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填写《出租房屋及外来人口信息登记表》,分别与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综合管理责任书》,同时督促出租人、承租人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通过以上措施,掌握了房屋出租税源的第一手资料,把好了税收源头控管的第一道关口。二是实行信息共享制。税收管理员将采集的各类信息,与工商、镇政府进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信息交流,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对工商部门在实施源头控管过程中反馈回来房屋租赁信息及时加以处理、运用,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工作,逐步将其纳入规范管理。三是实行分类定额制。在进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11条街道确定了计税租金定额标准,并按地段和用途进行了细化。对纳税人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及收费依据,或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及收费依据明显低于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水平的,按照出租房屋的使用面积、所在地段和每平方米核定税额计算缴纳。从而有效解决了纳税人为故意隐瞒租金收入从而偷逃税款的问题,避免了税款流失。
(来源: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