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建设局以两项制度促学习转作风
近日,县建设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的有关规定》、《关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有关规定》,以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首先通过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县建设局把考取建设类专业专科以上文凭和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作为基本条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以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压力感,确保专业知识学习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同时,把加强学习作为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完善学习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着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能力优势,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使学习与工作互促互补、双向强化,促进建设工作的开展。其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通过严格上下班时间,规范衣着言行,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等具体措施树立自身形象,增强服务意识。通过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倡导勤俭节约,降耗节能,并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全面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加强学习及转变作风,县建设局全力打造一支素质高、技术硬、能力强的干部职工队伍,为全县城市建设工作献力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