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十条整改措施保护水环境
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翻身仗
日前,针对我市部分河流在2014年国家重点流域考核中不达标的情况,我市认真研究制定了十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翻身仗。
由市水务、环保等部门主管领导挂帅,抽调市县两级水务、监测等专业人员,组成4个工作组,分别对大清河、龙河、北运河、永定河4条河流进行详细踏勘,摸清排污口、支流岔河、畜禽养殖及垃圾堆放等污染源分布情况,监测流量、主要污染物含量等数据,并绘制成图纸,为下一步治理提供精准依据。迅速全面清理沿岸垃圾、封堵排污口,清理整治畜禽养殖企业。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全市在建的14座污水处理厂全部在2016年10底前建成投运,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8.7万吨/日,总处理能力达到82.6万吨/日。
借势美丽乡村建设,在人口集中、污水排放量大的村镇,谋划建设一批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减少沿岸生活污水排放。同时,在河流流域推广农业先进技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行第三方治理,利用成熟技术迅速治理已经污染的水体,尽快改善河流水质。此外,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推进流域县市、乡镇协同治理,达到水污染治理同质同效。
借势京津冀协同发展,主动对接流域上游的北京市通州区、大兴区,下游的天津市武清区、静海县,争取资金和技术支持,定期会商交流,推进流域共同治理。邀请环境和水利专家,对我市河流污染问题进行研讨,确定河流污染治理长期规划、治理技术手段,推进水质改善。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面清查沿岸涉水企业,对违法排放污水企业依照新环保法,实施停产整顿、按日计罚、停业关闭等严厉措施。同时,强化宣传教育,倡导全民环保。教育公民积极做到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的影响,争做环保理念的传播者,低碳生活的践行者,绿色时尚的引领者,生态环境的呵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