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上调失业保险金惠及四千余市民
和合承德网记者 孙涛 通讯员 滕国艳 8月22日一大早,家住头道牌楼的李淑艳就高兴地来到市失业保险所,拿到了失业保险上调后补发的保险金。“虽然每月只增加了几十元钱,但党和政府的关怀让我们感到很温暖”。 10年前,李舒艳从工作了20多年的企业下岗,凭借***的技术,她承包了一辆出租车,勉强维持生计,但好景不长,几年前,李淑艳不幸患上了腰椎间盘突出疾病,再一次失业的她在市人社局的帮助下申请了失业保险金,使日常生活有了基本的保障。 像李淑艳一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市民在我市有4700余人,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的双重职能。今年7月1日起,我市再次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我市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为820元,最低标准为580元。 得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调的消息,市民冯秉然一家人十分高兴:“赶上了好时候,失业保险对我们一家的帮助太大了,真得感谢党的好政策。”据了解,这一政策将使我市目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4700多名失业人员受益。 据市失业保险所工作人员滕国艳介绍,失业保险金领取多少,与本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年限有关,缴费年限越长,失业人员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就越多。截至6月末,全市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失业人员数量为4754人,此次失业保险金调整后,我市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由730元提高到820元,最低标准由520元提高到580元。市区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从7月份起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平均提高80元,除丰宁、围场和隆化每人每月平均提高66元外,其他县每人每月平均提高63元。7月份我市共为4754名失业人员增发失业保险金38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位。 失业人员失去了工作,没有了生活保障,在疾病来临时,受之前失业人员医疗补助报销政策的限制,只能享受到很少的医疗保障,如何解决失业人员面临的就医难问题,为失业者提供更有效的保障,成为我市人社部门思考的重点。 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我市人社部门结合实际,出台了《承德市关于落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2年4月份正式实施,此项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用缴费,就能够享受到与城镇职工相同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是未参加医疗保险的6倍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报销生育费用比以前提高了三倍多,对于符合政策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按照文件规定将应为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数额一次性发放给本人,与旧政策相比失业保险待遇提高了20%,此项政策的实施得到广大失业人员的认可与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