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微工厂遍地开花
为推动“微工厂”规范建设与健康发展,魏县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了《魏县“扶贫微工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创办程序、建设模式、验收补贴、使用管理等内容,为企业落户与发展创优环境。“微工厂”建设由村提出申请(包括业主基本情况、土地权属、建设面积、产品类别、年加工能力、用工人数以及带动贫困人口数等),乡镇审核确认后,报县扶贫办审批即可实施。为激发各村建“工厂”、创产业的积极性,“微工厂”采取“村建、企用、乡管、县补”模式,特别是在补贴上,实行对村、对企“双向补贴”,即对村集体投资新建、改建“微工厂”的,由扶贫资金全额补贴,分三年补贴到位,建成验收后第一次补贴80%,且所形成资产归村集体所有。换句话说,村集体建“工厂”不掏自己腰包“一分钱”;此外,租给企业每年可还“坐享”万元以上的租金收益。对加工企业而言,一方面,每吸纳一个贫困工人,每年享受县财政500元的培训补贴,按照《办法》“‘微工厂’贫困用工最低10人”的规定,仅此一项,加工企业一年至少可以得到5000元的补贴;另一方面,在贫困工人使用缝纫机等加工设备上还可享受最多100%的补贴。同时,“微工厂”建设上,本着“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租则租”的原则,因村制宜,形式灵活。优惠政策出台后,备受关注,在全县迅速掀起“微工厂”建设热潮。目前,全县新建81家,改建39家,租用6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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