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个县(区)在河北2017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中获先进
日前,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2017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结果。我市的运河区、盐山县、南皮县被授予“2017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区)”。
去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目标,大力实施“减煤、治企、抑尘及‘车、油、路’一体化治理”工程,超额完成燃煤锅炉治理、气代煤、电代煤省定任务,全市1010家散煤实际经营网点,实行抽检全覆盖,取缔违法违规销售网点373家;纳入省整治清单的6628家“散乱污”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治,全市166家V O C s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已全部完成治理验收;全市445个建筑施工项目全部完成扬尘治理,市区51个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市区主城区(含四区一县)和各县(市、区)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为86.5%和70%以上;坚持远端分流、严格管控,减少过境大型车辆尾气和扬尘污染,渤海、长芦、海河等主干道日均流量下降80%。同时,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8万人次,检查企业10700余家次,取缔关停企业340家,限产停产企业1800余家,共立案处罚违法案件2806件,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河间、青县、孟村回族自治县、献县、海兴、肃宁、任丘等县(市、区)考核结果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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