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发展创新——记蓬勃发展的唐山法治文化上
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普法中传播法治文化,可使受众产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良好教育效果。
唐山法治文化历史源远流长。著名的冀东文艺三枝花——评剧、皮影、乐亭大鼓,早就融入了法治文化的因素。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之后,评剧电影《刘巧儿》在全国走红,唱响了广大妇女摆脱封建枷锁、倡导妇女解放、追求婚姻自由的主旋律和最强音。2006年,皮影舞蹈《俏夕阳》在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播出,艳惊四座。之后围绕这部作品的版权之争,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唐山市民法制观念与维权意识的增强。
普法多年来,唐山法治文艺创作与演员队伍星光璀璨,法治文化展现出百花齐放、精彩纷呈的局面。上世纪九十年代,玉田县法治故事讲遍了全县的村落。2001年,司法部在滦县召开法制文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再次把唐山的法治文化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部门联动,鼓励和支持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与推广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法治文化作品的需求,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文广新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指导和支持全市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队伍推精品、创名牌。
市县(区)两级和各部门加强法治文化队伍和人才培养,充分利用全市各类文艺团体及相关组织的创作专业优势,组织文艺创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法治工作一线,创作了大量的剧本、戏曲、小品、书画、摄影等法治文艺作品,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提供资源保障。法治文化建设形成了“政府搭台,群众唱戏”的良好局面。市文广新局注重培育法治文化带头人和文化骨干,带动城乡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目前全市有专、兼职文化指导员2700余人,经登记并能连续、稳定参加服务的文化志愿者达1.15万人,文化带头人和文艺骨干近万人。
“六五”普法期间,共创编法制文艺作品100余部,演出300多场次。玉田县普法达人王省一创作了普法《三字经》;迁西县退休老干部赵奎元创作了评剧唱段《依法治国顺民心》等三首。玉田县作家王志永创作了现代评剧《离别》,这部评剧讲述了靠山庄一村民违章驾驶三轮车、不遵守《交通安全法》给一家人和同村部分群众带来的恶果,广大群众看后深受启发。
2014年底,在第九届中国评剧艺术节上,唐山评剧团在燕山影剧院连续演出由著名编剧陈家和创作的力作——新编古装戏《榆钱谣》,受到观众的广泛喜爱和热烈追捧,演出现场几乎场场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