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廊坊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廊坊市政府质量奖是廊坊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在质量管理和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和个人。奖项评定根据《廊坊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廊政[2012]91号)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进行。组织和个人按照“自愿申报、单位推荐”原则免费参评,获奖组织和个人将获市政府表彰奖励。现就2014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截止2014年5月20日前
二、申报范围
组织奖: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业、建设施工业及服务业的单位。
个人奖:在本市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的自然人。包括企业、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从事质量管理、质量教育和培训、质量科研、质量宣传方面工作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
(一)组织奖申报条件
1.依法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2.积极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已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实施,工业、建设施工企业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认真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企业经济社会效益突出。工业、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全省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近3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全省同行业及同类产品前列;服务业企业的服务质量在全市同行业处于先进水平,顾客满意度高;
4.产品(工程)在近3年各级质量监督抽查和出口商品检验中全部合格,主导产品为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工业企业为河北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施工企业、服务单位获得省优质工程、优质服务方面的表彰;
5.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及环境事故。
(二)个人奖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从事质量工作5年以上;
2.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振兴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3.具有卓有成效的质量管理理论研究、质量技术攻关成果或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推进区域、行业、企业提高质量做出突出贡献;
4.个人为所属单位负责人的,所属单位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及环境事故。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或个人简介、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四部分组成。
(一)组织申报提交材料
1.申报表。各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廊坊市政府质量奖(组织奖)申报表》(***1)。
2.组织简介。内容根据GB/T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字数不超过3千字。
3.自我评价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万字。
4.证实性材料。凡在申请表、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实性材料,包括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环保守法证明、上市公司年报、荣誉证书等,并加盖公章。如不能如实提供的,请书面说明情况。
(二)个人申报提交材料
1.申报表。各申报个人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廊坊市政府质量奖(个人奖)申报表》(***2)。
2.个人简介。内容根据《廊坊市政府质量奖个人奖评价标准(试行)》(***3)要求提供。
3.自我评价报告。对照《廊坊市政府质量奖个人奖评价标准(试行)》(***3)具体要求,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字数不超过3万字。
4.证实性材料。凡在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需提供证实性材料,包括个人从事重大质量工作取得的实效性的证实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不能如实提供的,请书面说明情况。
以上申报材料一律使用统一的申报表,幅面A4(210mm×297mm),双面打印;材料内容采用四号仿宋字体、行距1.5倍;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其中申报表、组织简介和证实性材料合成一册,自我评价报告自成一册,软封面沿长边装订。在材料侧脊打印企业名称和材料名称(即申报材料或自评报告)。不得使用塑料活页夹、硬质封面(底)。为便于联系,请各单位在基本情况表中准确填写创奖工作联系部门、联系人等信息。
申报组织或个人应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电子光盘(含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五、申报程序
1.申报。申报组织和个人应于2014年5月20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质监局、行业协会等部门。其中,证实性材料需准备原件已备核实。
2.推荐。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质监局、行业协会,应对申报组织和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把关,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5月30日前报送廊坊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廊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质监局、各行业协会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材料初审和申报推荐工作。通过争创“廊坊市政府质量奖”活动,促进广大企业学习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不断提高质量水平,追求卓越。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涛 、刘宗梅
传真/电话:5178859
电子信箱:lf2025607@163.com
***:1.廊坊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组织奖);
2.廊坊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个人奖);
3.廊坊市政府质量奖个人奖评价标准(试行)。
廊坊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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