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交通秩序共建文明城市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姚爱国
张家口新闻网记者李颖通讯员武佳男
记者:当前,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正如火如荼开展,在这一热潮中,市公安机关在倡导文明交通方面有哪些措施?
姚爱国:一是4月28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当交通文明先锋”活动,倡导广大市民朋友从我做起,争做践行文明的先锋。二是与市主流媒体合作开设专题栏目,对“创建文明城市”进行宣传报道和深度解读,进一步扩大全市性和区域性宣传范围。三是丰富宣传形式,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创城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在长城大街与胜利路交叉路口、盛华大街与胜利路交叉路口等10余个主要路口的非机动车道停车线喷绘彩色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四是利用中心隔离栏、各窗口单位悬挂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传内容,随时提醒广大市民文明驾驶、规范交通行为。五是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对公交车、出租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并对公交车、出租车、电动车存在的各类交通“陋习”进行抓拍曝光。六是开展最美交警评选活动,发动群众,在张家口新闻网和“张小全儿”公众微信账号为全市最美交警候选人投票。七是充分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积极协调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在社区、客货运场站等处所,发放提示卡,宣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八是深入到“外卖”、“快递”等企业举办驾驶员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就目前我市交通安全形势与企业工作人员进行分析、讲解,并向在座的每一位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发放了《交通文明承诺书》《机动车驾驶人十禁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读本》《非机动车和行人五不准》等交通安全资料。
记者:针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市交管部门有哪些具体行动,取得哪些效果?
姚爱国:一是改进勤务方式,加强路面管控和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勤务方式由原来只注重路口执勤改为固定、流动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加大路面巡逻密度,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占用车行道、人行便道和盲道的违法停车行为的查处。二是加大对公交车、出租车、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特别是公交车不进站停车、不进站上下乘客、不按规定掉头、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强超强会,出租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调头、正道强行、截头猛拐、闯红灯、乱停乱靠、随意停车上下客,摩托车不带头盔、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重罚。三是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重点加强对外卖送餐、快递等行业的监管,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约谈、***培训,要求其加强员工内部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四是加大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各大队在主要路口加大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劝导力度,同时充分发挥交通志愿者和慈善义工志愿者的作用,协助执勤民警做好对电动三轮车占道揽活,非机动车、行人违反分道行驶规定和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行为的教育引导工作。五是根据创城工作要求,运用法律手段对影响创城工作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76636起,拘留276人。
记者:针对影响城市形象的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交管部门有哪些应对措施?
姚爱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路面巡逻执勤,对影响交通秩序的违停车辆采取“零容忍”。针对辖区内学校、医院、商业中心、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大型居民区等区域周边道路车辆乱停乱放较多这一现象,适时调整部署,采用调整警务时间及非现场处罚等方式,提高查处率。二是加快中心城区设置交通隔离设施建设工作。计划在钻石路、中兴路、学府大街、清水河南路、盛华西大街、西苑路、明德北街安装中心隔离护栏,目前已完成一期招标安装工作,正在进行二期招标工作。三是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计划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继续施划道路交通标线12万平方米;新装2200套标志、标牌;新增信号灯18个路口。四是施划路内停车泊位。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施划路内停车泊位4000个,目前已在长青路、中兴路、滨河路、清水河路、林园路、胜利路、中兴街、清水河路、惠文街设置。下一步,计划在东兴路、古宏大街、惠通路、杨家坟北路、滨河路等主要路口继续施划路内停车泊位。
记者:公安机关对于文明城市创建下步工作谋划有哪些?
姚爱国: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市公安局将紧紧扭住社会环境创建和自身工作开展两个环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努力,境界再提升、措施再加大,确保圆满完成创建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一方面继续提高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高度重视程度,健全完善督导检查机制,在坚持网络督导和每周一调度的基础上,及时开展实地督导,确保责任落地。另一方面围绕创城开展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打击、管理、服务多措并举,为提升城市形象付出更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