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7家企业科研受享税收政策优惠
近日,市科技局完成了2012年度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工作。为方便企业,提高鉴定工作效率,市科技局根据企业研发项目归集情况采取集中会议鉴定与深入企业现场鉴定两种方式,组织技术、财务、管理等相关领域专家为河北神威药业有限公司、富士康精密电子(廊坊)有限公司、河北首钢燕郊机械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申报的36个项目进行了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鉴定。通过鉴定项目总预算达6263万元,涉及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领域。鉴定专家组从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研发活动过程中人、财、物投入是否合理及对本行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否具有促进作用等多方面对每一个申报项目做出了客观、公正的鉴定意见,为企业充分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是国家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指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本年度通过鉴定的研发项目,如能申请金额能全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将有效减轻企业的科技创新投入压力,大幅提高企业的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有力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