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忠诚铸就检察事业新辉煌——傅君佳就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接受专访
编者按: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有所作为的姿态投入到活动之中,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服务发展大局,履行检察职能,力争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3月18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君佳就全市检察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接受本报专访。
记者: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有何重大意义?
答:人民性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属性,检察权来自于人民赋予,为人民服务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强化全体检察人员人民性教育的关键。通过活动,可以使每位检察人员从内心深处打牢维护人民权益的思想根基,把牢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认真查摆自身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树立起惩恶扬善、执法如山、公平如度、清廉如水的浩然正气,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以执法为民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最终在服务人民群众中实现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力,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记者:活动开展前全市检察机关如何进行前期谋划部署?
答: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之际,全市检察机关就把活动准备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政治任务,以及把保定检察事业推向新高度的重大机遇期,提前“热身”,本着工作早部署、问题早查找、调研早开展、载体早搭建的思路,市检察院组建了活动筹备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秘书组、联络组、材料组和宣传组等5个组,从各部门抽调了一批业务精、能力强、开展活动有经验的同志到活动办工作。同时,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领导小组办公室运行规范等制度规范,明确了工作职责,保证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有序运转,全市检察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现了“预热早、升温快”的良好态势。
记者:全市检察长会议上提出“常规性工作上水平,创新性工作上等级”的要求,如何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实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
答:在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将开展活动与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紧密结合,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还重点抓好自选动作,开展了七个特色工作。一是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行动。二是进一步深化“强化检察职能、优化发展环境”大讨论活动。三是开展检察机关提质提效行动。四是开展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专项工作。五是继续深化涉农检察工作。六是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七是深化“为民务实在一线”行动。力争通过这些特色工作,约束好自己,监督好别人,服务好群众,进而实现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记者: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我市承接京津功能疏解、产业转移的背景下,如何贯彻市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为实现打造环京津增长极的新突破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答:市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为保定发展描绘了宏伟的蓝图,新发展、新形势呼唤着检察机关要有新作为、新贡献,可以说为保定发展大局服务,是我们的时代责任、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为此,我们把“在服务大局中履行检察职能”作为工作的总要求,并提出了“一二三四三”的总体思路,具体讲就是:围绕一个总体布局,即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把握两个基本定位,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法律监督水平;突出三个工作重点,即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从办案大市向办案强市转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实现四个整体目标,即服务发展有新贡献、反腐倡廉有新作为、社会治理创新有新建树、队伍职业化建设有新成效;达到三个效果统一,即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力争通过总要求和总体思路,奋发有为地把保定检察事业推向新的高度,为实现打造环京津增长极的新突破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