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创新开展项目建设廉洁承诺
今年以来,邱县创新开展项目建设廉洁承诺,规范了项目建设流程,保障了项目建设质量。一是明确签订范围。全县范围内的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投资以及控股投资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土地开发整理、绿化等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以及其他涉农项目、民生项目、公益项目、政府担保贷款建设项目,必须签订廉洁承诺责任书。二是明确签订内容。廉 洁承诺内容主要包括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关于工程立项、工程预算、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施工管理、工程监理、施工验收、工程决算等有关法律 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廉洁承诺责任书》作为建设项目必要文件,如有违反愿接受法律制裁。三是规范签订程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准后15日内,由项目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责任书一式四份,分别由县纪委监察局登记备案保管、项目建设单位存入项目档案、项目法定代表人留存和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确保承诺落实。县 纪委监察局采取日常监督、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滚动排查等方式,重点围绕工程立项、工程预算、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施工管理、工程监理、施工验 收、工程决算等核心环节,对项目建设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履行承诺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举报。截至目前共签订了《承诺责任书》 68份,收到了积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