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铁腕重拳保蓝天
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为积极响应十九大号召,更好、更快地形成饶阳生态发展新模式,该县按照1+24 文件精神要求,提早谋划、严格管控、狠治“散乱污”,有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早谋划,主推冬季清洁取暖。为应对恶劣天气的出现,饶阳县入冬之前制定了农村散煤治理、集中供暖、地热能集中供暖等专项实施方案,加快农村“气代煤”推进步伐,整村整乡推进煤炭替代和清洁、高效、集约利用。一方面,该县实施集中供热替代,加快推进宏泽供热公司二期工程建设,在2016 年基础上延伸主管道,截至去年底新增供热面积100 万平方米。另一方面,引入市场机制,与华港天然气公司签订“全面气化饶阳合作协议”。对于集中供热和“气代煤”暂时难以覆盖的乡镇和村,采取过渡性推广洁净型煤,制定了2017 年过渡性洁净型煤替代散煤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各乡镇区推广任务。对于购买洁净型煤的用户,在市级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再补贴100 元,有效推动了整治工作的开展。
严管控,全面清理散煤网点。为推动散煤市场管理,饶阳县进一步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对原有139 家散煤经营户,注销125 家,其余14 家均已责令停业,实现了县域范围内散煤经营网点的彻底“清零”。该县成立了由市场监管、公安、国土、发改等部门组成的“散煤治理联合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流动售煤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截至目前,共查处非法运输销售散煤行为8起,查扣不合格散煤85.88 吨,形成了有效震慑。同时,协调公安、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建立了两个煤质边界检查站,制定了运行、抽检、车辆处置等一整套工作制度,配备了散煤抽检采样器具、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截至目前,两个检查站共检查劝返运煤车辆286 辆。
狠治污,全面整改“散乱污”企业。饶阳县将“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倒逼工业企业进行达标升级改造。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治改造一批”的原则,该县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排查摸底、分类治理。截至目前,取缔8 家,搬迁1 家,停产改造48 家。同时,针对整治改造类企业手续不完善问题,该县出台了《饶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整治小微企业的实施意见》,由环保、发改、工信、国土等部门以及相关乡镇区进行联合认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县发展规划的,出具相关证明办理项目环评等相关手续。目前,已经整改完成35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