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
(记者 李开 通讯员 苏江霞)随着中考成绩揭晓,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正式开始,市教育局对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做了严格规范。
普通高中招生严格实行计划管理
市区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校际间不能调剂使用招生计划。公办普通高中,县属学校原则上在本县域内招生;市属学校原则上在本市城市区范围内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公办高中不得跨市域招生。违规跨范围招收的学生将无法注册学籍。往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后只能报考职业类高中段学校(职业高中、中专、技校),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否则无法注册学籍。
今年市区新增两所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分别是邢台太行中学、邢台开元中学,分别在市区招生200人、230人。
市区普通高中报考志愿共分为四个批次
今年市区普通高中报考志愿与去年相比有部分调整,共分为四个批次:第一批为市一中、市二中,只能选择报考其中一所学校;第二批为邢台太行中学、邢台开元中学,可报考2所学校,按平行志愿录取;第三批为市五中、市十九中、市三中(邢台市外国语学校),可选择报考其中2所学校,按平行志愿录取;第四批为市七中、市八中、市二十三中、市二十六中,可选择其中3所学校,按平行志愿录取。各批次之间互不影响。
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是学生填报的中考志愿和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
继续执行一中、二中名额分配制度
在市区普通高中录取中,市一中、市二中两所省级示范性高中首先按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统招生,然后再在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范围内录取名额分配生,分校录取。为保证最大限度地完成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对部分初中学校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仍不能完成的名额分配生指标,由市教育局按考生中考成绩、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三、四批志愿按平行志愿录取。(来源:邢台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