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100打击整治在行动
蠡县法院审结一票据诈骗案
蠡县法院日前审结一件百万元票据诈骗案,依法以票据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孙里水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5、6月份,被告人孙里水通过湛青山(在逃)得到一张面值一百万元的假银行承兑汇票。为达到诈骗他人财物目的,被告人孙里水通过私刻公司印章等手段伪造了承兑汇票的背书。同年8月2日,被告人孙里水将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归还所欠被害人张占良的货款三十五万余元,并以补差价为由先后诈骗被害人张占良人民币六十三万元,涉案总金额共计九十八万余元。案发后,以上款项均已退还被害人。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清苑县法院审结一拒不执行判决案
清苑县法院近日审结一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案,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崔保利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崔保利对市中级法院已生效判决有实际履行能力,执行法官多次进行政策宣讲并张贴公告,责令其尽快履行判决中规定义务,但其拒不履行,并在乡村干部在场的情况下辱骂、威胁执行法官。被告人崔保利的行为既影响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严重干扰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程序,危害司法权威。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