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扩大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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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10日发表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明确规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挂号费和病历工本费、各项健康体检费、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外的医疗费用。(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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