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445人次发放救助金104万元大病救助工程温暖困难群众
今年以来,桥东区把大病救助工作作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缓解因病致贫困难群众的生活压力。截至目前,全区根据病种、病情及医疗费用的不同,累计发放大病救助金104万元,救助445人次,温暖着辖区因病致贫困难群众的心。
建立救助长效机制。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在确保低保对象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基础上,紧紧围绕低保对象医疗难问题,建立健全救助工作长效机制,相继出台了《桥东区城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试行)》、《桥东区农村特困户、五保户医疗救助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符合本区实际的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公开了救助热线,由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建立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构筑城乡救助三级服务管理网络平台,奠定了救助工作制度基础。
扩大救助范围。民政局同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等部门密切结合,探索全力救助困难居民方法,基本形成了大病救助与日常救助相结合,大病救助与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医疗救助体系。在救助范围上,由原来的低保户扩大到了低收入家庭;在救助病种上,由最初9种扩大到了所有病种;在救助标准上,最高金额由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城市低保对象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60岁以上老人,降低医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0元。
建立救助对象备案制度。对所患的大病病种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备案,将救助对象的身份户口、住院证明、医疗救助结算清单等及时归档,确保医疗救助档案的完整,为医疗救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对因患重大疾病致贫的特困家庭,在享受各类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后,剩余自费部分按70%的比例,从关爱基金中给予一次性救助。实施关爱基金以来,发放金额318.9万元,***50人享受到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