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大调解化解纠纷源头化
张家口新闻网讯(记者孙媛通讯员张帼霞)日前,我市制定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将通过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强化调解职能,从源头上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当前,伴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2022年京张携手筹办冬奥会等一系列机遇,我市经济建设步入快车道,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也呈现出新的特点。建立“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是化解各类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做好矛盾调处工作的迫切需要。
现实工作中,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发挥各自独特的作用,又可以有机衔接、紧密结合。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动调解范围包括:依法可以调解的治安案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自然资源权属纠纷,承包经营权纠纷,征用、征收土地、房屋发生的安置补偿纠纷、劳资纠纷、消费争议等和其它可以依法调解的纠纷。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调解纠纷范围包括:离婚纠纷,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纠纷,买卖、借贷等一般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物业纠纷,土地、草场、山林等承包经营纠纷,其它适合联动调解的纠纷。
据介绍,通过建立“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将最终实现调解人员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和调解水平明显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进一步健全,纠纷信息收集、报送、会商研判制度进一步完善,及时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引导人民群众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努力实现人民调解成功率、民事诉讼调解率、行政诉讼案件协调结案率提高;实现民转刑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下降,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为加强对建立完善“三位一体”大调解联动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我市专门成立“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市“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办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