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抚宁县委副书记县长石兆旭专访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创新。抚宁县委县政府对如何落实好“两个责任”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研究,从实际工作着手,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10月9日,记者专题采访了抚宁县委副书记、县长石兆旭。
记者:作为县委副书记、县长,您是如何认识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的?
石兆旭: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根据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各级党委的职责所系。作为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我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硬任务,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际行动上。一方面,加强对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找准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点,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另一方面,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以严查细管,督促政府系统各部门落实好主体责任,把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转变为各级各部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行动自觉。
记者: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政府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您有哪些想法,又是怎样去做的?
石兆旭: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责任。始终坚持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两手抓、两手硬,把廉政建设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将主体责任细化、硬化、具体化。二是强化表率带头责任。在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同时,努力争当廉洁从政表率,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有关要求,为政府党组成员和各部门树立榜样。及时帮助政府班子成员组织开展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克服好人主义,以更大的勇气坚决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执政为民责任。切实解决好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为民办事解忧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下一步将集中治理“庸懒散软”现象,切实解决个别部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办事效率不高、工作推诿扯皮等现象,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记者:在制度建设方面,抚宁县政府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石兆旭:一是抓源头,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管。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做到守住底线、不越红线。认真落实大额资金使用、重点工程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及时向各界通报、公开决策结果,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因决策失误造成廉政隐患。围绕土地招拍挂、项目招投标、财政资金使用等容易产生消极腐败现象的隐患点,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抓创新,不断探索落实主体责任的新举措。坚持把简政放权作为改革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继续加大清理、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力度。特别是要最大限度减少对项目的审批,能减的减,能合并的合并。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不给消极腐败现象可乘之机。三是抓管理,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督,防止小事拖大。继续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及时对存在各类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