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采取六大措施应对不利气象条件
随着春回大地,工地陆续开工,春耕开始备播,企业恢复生产,同时气温升高等气象条件也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针对春季大气污染特点,我市积极开展工业企业、散煤污染、秸秆禁烧、扬尘治理、机动车管控及强化执法监管六项污染防治整治措施,力促我市大气质量不断向好。
严控工业污染。开展全面深入的排查,对重点企业实施驻厂监管,重点加大对使用劣质煤、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51家高污染排放行业的重点排污企业,执行差异化错峰生产和管控措施,坚决杜绝“一刀切”式停限产。
严控散煤污染。加大对各类锅炉、燃煤装置、工业炉窑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安全运行情况的排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拉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时限、专人盯办,确保整改到位。进一步强化散煤市场和劣质散煤管控,严厉打击销售劣质散煤行为。
严控秸秆焚烧。 全面开展巡查监管,充分利用高架红外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优势,同时加大县、乡、村级网络化环境监管力度, 严格落实 “发现—交办—处置—反馈”全链条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查处各类露天焚烧问题。
严控扬尘污染。深入开展以料堆料场、施工工地、城乡道路为重点的扬尘专项整治,对不能实现“六个百分之百”的建筑工地,立即停止施工、生产。 同时,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力度,坚决打击渣土运输车及重型载货汽车道路遗撒等违法行为。
严控机动车污染。组织公安、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辖区内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及用车大户开展入户抽查,依托辖区内主要国省干道的治超点、 执法点,整合各部门力量,实施24小时不间断检查,发现排放不达标车辆立即查处到位。
强化执法监管。开展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整合市县执法力量开展交叉执法行动,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 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情况等情况进行细致排查,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从源头遏制各类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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