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8月起调整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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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10日发表
根据省人社厅公布的数据,2015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社平工资)为52409元。我市从8月起对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进行调整,参保人员按2015年全省月社平工资4367.42元40%至300%之间的标准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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