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县纪委三制一体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一是实施信访听证制度。 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案件听证会暂行规定》,对疑难复杂案件举行听证会,听取信访当事人意见。三年来,共组织信访听证会12次,信访人满意率达到100%;二是实行审理助辩制度。建立审理建议书制度,切实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已 出具审理建议书10份,对3 起疑难复杂、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进行了审理助辩; 三是严格坚持乡案县审制度。 对基层案件进行“三关”管理:立案前,由办案单位携卷到县纪委审理室进行第一次审核,着力审查立案依据、证据提取、办案程序等关键环节;结案后,由县纪委审理室对审理报告、引用条规等进行严格审核;处分中,由基层纪委电话向审理室报告,重点审查党委、纪委讨论和决定处分中是否存在畸轻畸重现象。 对证据不充分的,责令补充调查,对畸轻畸重或出现执纪过错的,及时进行纠正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是完善质量评价体系。 建立案件审核要素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将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8类内容细化分解为37项具体标准,对案件进行全面评审,及时纠正和整改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