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检察系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工作
(祖娜)11月5日上午,2015年衡水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检查工作动员会在市检察院7楼会议室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检查工作就此启动。
本次案件质量评查检查工作采用阅卷审查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查案件从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期间办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取,共检查全市11个县、市(区)检察机关531件案件601册卷宗,囊括了职务犯罪侦查类案件、侦查监督类案件、公诉类案件等7大类重点案件,涉及检察机关全部业务职能部门。
此次评查检查工作由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基层检察院业务骨干、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共15人组成评查组,对案卷进行评查。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收集更广泛的意见、建议,此次评查检查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共9人,占到评查人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案件质量评查检查工作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着力点,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为落脚点,以法律、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为标准,对案件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评价,总结经验,剖析问题,旨在加强和改进案件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全市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质量、水平和公信力,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