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多措并举力促科技体制改革稳步发展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和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关键作用,市科技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提供有力支撑。
一、制定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促进转化、激发创新、协同共享、人才为先的原则,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产业创新为重点、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的全面创新。一是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科技创新体系,达到国家创新型城市水平;到2030年,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健全,创新实力、创新活力、创新潜力和支撑引领能力大幅提升,进入全国创新型城市先进行列。二是确定7项主要任务,包括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完善开放融合的区域创新机制、构建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机制、创新人才培养聚集机制、营造激励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等。三是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对全部62小项改革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任务书、时间表,要求各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进度完成。
二、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
今年以来,市科技局在组织项目年度计划中,进一步研究完善“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破题”的技术创新组织模式,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项目须由企业牵头,鼓励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在全省率先建立“科技创新卡”制度,制定了《秦皇岛市科技创新卡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向全市74家高新技术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卡74万元,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盘活了京津冀优势科技资源,降低了科技企业和创业团队科研创新投入成本,激发了科技企业和创业团队的科技创新活力,同时增强了公共科技投入对企业创新的带动作用,更好地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服务机构为科技企业服务,提高了政府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完善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探索充分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分配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
去年,我市出台了《促进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明确了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制度,提出支持市内外高校、院所在我市转化成果,支持科技人员创业的具体措施,改善投融资、中介机构等成果转化的服务环境,利用好高校、院所资源促进成果转化,改革考核评价机制。在此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明确: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不再审批或备案。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分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其中,研发团队、成果完成人在我市实施转化转让获得的收益,所得不低于90%。
四、探索建立各类科技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
对各类科技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将市级所有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科技计划,优化整合形成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等4类科技计划。启用了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绩效评估模块,按照计划类别制定了评估标准,按期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填报项目进展和取得的绩效,实时***项目的最新动态,为科学管理项目提供了依据。
五、规范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探索将人力成本纳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预算,完善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制度
正在修订完善的《秦皇岛市市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对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提出了进一步规范要求,结合科研项目实际,将人力成本纳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预算,并进一步完善间接费用管理。
六、探索创业孵化新机制,推进大众创新创业
为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着力构建创新创业--孵化--加速发展—上市的全创业链条,出台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采取企业自建、政府与企业共建、高校自建、高校与企业共建、引进等模式,建成了北岛博智、科泰创新工场、燕大创客学院、e谷创想空间等19家众创空间,其中12家市级众创空间,4家省级众创空间,1家国家级众创空间。场地面积达到25万平方米,拥有创业导师195位,培育创业团队139个,入驻企业327家。建设了众创空间人才公寓,在公共租赁房中专门拿出一栋共计297套以较低的租金提供给创客,首批近百名创客已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