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档案馆为百姓办理房屋所有权提供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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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9日发表
1997 年卢龙县物资局盖了一批职工家属楼,当时物资局与职工签了一份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乙方拥有全部产权,王女士就是乙方之一。十多年过去, 王女士想将房子卖掉,办理手续时需要房产证 ,王女士当初并未办理产权手续,如今那份协议早已丢失,王女士焦急万分,到单位查找,同事告诉她档案早已移交到县档案馆。王女士来到卢龙县档案馆,工作人 员很快为她查找到了那份协议,并复印盖章。王女士非常高兴,很快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来源:秦皇岛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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