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邢台县审计局采取四项措施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邢台县审计局为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合新时代、新情况、新特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通过采取四项措施,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水平。
一是实行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建立领导干部任期轮审制度。根据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承担的经济管理职能、自然资源和资产规模、社会关注度等情况,将部门和单位划分为三类,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动态分类管理,其中一类对象是重点监督对象,实行“任中必审加离任审计”;对二类对象实行“任中抽审加离任审计”;对三类对象以“离任审计”为主。
二是转变审计方式,提高任中审计比重。围绕干部监督工作需要,按照“离任必审、连续任职达到三年必审和领导交办必审”的原则,有重点地确定审计项目,改变以往只注重离任审计的做法,实行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任中审计比例达到70%以上。
三是规范审计程序,推进精细化管理,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从进点会议材料、会议议程、审计调查表、领导干部测评表、审计调查(询问)笔录等规定了统一格式和要求,并将规范审计程序和要求纳入年终质量考核和评比范围确保审计程序规范管理。
四是健全审计情况通报制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通过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联席会议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实行审计前与县纪委、组织部联合进点制度、审计后实行结果反馈制度,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水平。(来源:邢台市审计局)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版权所有 冀ICP备字06016263号 冀公网安备 130****2002246号网站标识码:1300000013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