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按月托收业务顺利上线
11月26日,办公室(信息科)开发的公积金按月托收功能顺利完成了市直管理部、南和管理部等试点管理部缴存单位11月份住房公积金按月托收业务。
公积金按月托收业务是指缴存单位与中心签订委托代收住房公积金协议后,中心归集系统每月可直接从缴存单位银行账户自动扣划当月应缴住房公积金,并直接计入缴存职工个人账户,该项举措是我中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一个创新。开展托收业务后,各缴存单位只需签订住房公积金直缴业务协议,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系统对其指定银行账户进行住房公积金直接扣缴,不必再为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奔波了,可以说实现了“一签永逸”。(来源:邢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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