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职责,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坚持服务大局,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新提升
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社会管理新形势,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权益。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24185件,审执结411546件,分别比2009至2012年上升33.67%和31.76%。其中,中院受理71563件,审执结69741件,分别上升26.05%和27.96%。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全力推进平安省会建设,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6396件,判处罪犯35739人,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加大打黑除恶工作力度,依法审理放火、爆炸、投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案件4374件,杀人、抢劫、绑架、盗窃、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案件16694件。严惩职务犯罪,审理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50件,圆满完成对黑龙江省委原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厅党组书记林秀山、廊坊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肖双胜、大名县委原书记边飞(副厅级)受贿案等重大审判任务,彰显党和国家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审理拐卖、性侵妇女儿童犯罪案件716件,对赵同建等18人拐卖儿童犯罪团伙、毒死两名幼儿园幼儿的杨文明、史海霞进行了依法惩处。严惩金融犯罪,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金融犯罪案件1119件。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20件,依法审理了影响重大的吕月庭涉外“毒饺子”案。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审结19372件。积极延伸审判服务,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蓝天培训中心免费对503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和再就业技能培训,有效促进社会矫正,帮助顺利回归社会。
有效化解商事纠纷,依法服务经济持续发展。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和重点工作,出台了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建设幸福石家庄等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一系列实施意见,明确司法导向,审结商事案件125289件,标的额798.41亿元。其中,依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核编制全市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依法审理企业破产、清算重组、股权转让等案件793件,帮助困难企业实现重整,服务经济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发展;积极参与集中整治环境污染行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734件,依法制裁乱垦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行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绿色发展;依法保护技术创新,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2017件,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创新发展;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4950件,审理买卖、借贷、建设、保险等合同纠纷案件53566件,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为市场主体营造安全的投资创业环境,促进率先发展。深化“为企业发展司法把脉”“企业直通车”活动,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623条,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
不断推进民生审务,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审结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婚姻家庭、继承抚养、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农民工工资、土地承包、社会保障以及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民生类案件134748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权益,促进亲情和美、邻里和睦、社会和谐。与市警备区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军维权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审理涉军案件591件,中院被评为华北五省市自治区涉军维权先进单位。加强司法救助,减免缓诉讼费5734万元,实施司法救助1837万元,服务困难群众。
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依法支持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审结行政案件5062件,其中协调化解744件,促进官民和谐。妥善办理行政非诉审查执行案件7328件,依法保障城市改造建设、地铁建设和京津产业落地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深化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制度,连续三年发布了《行政审判白皮书》,及时反馈行政执法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难题,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助力依法行政。
着力***执行难题,依法打造法治诚信环境。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决策部署,不断创新主动执行新机制,加强执行联动,中院与22个基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现并网运行,执行财产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对全国28家银行、两家网上银行、全省17家银行的网络查询,缓解长期存在的“查人找物”难题,走在全省法院前列。扎实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打击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和解决执行难“飓风行动”,公开曝光被执行人失信信息45973人次,征集执行线索2318条,强制措施公示3181件次,审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110件,司法拘留1582人次,限制出境和高消费2577人次,着力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结执行案件78205件,标的额584.44亿元,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
二、坚持司法为民,在满足多元司法需求上取得新提升
始终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切实把审判执行工作作为爱民、为民、护民的具体实践,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多元化解体系更加健全。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与市综治办、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人民调解和诉讼对接机制的意见》,全市法院均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了诉调对接中心,基层法院在医院、交管、劳动等部门设立了调解室,使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进一步形成合力,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49.85%,执行和解率15.12%,刑事自诉案件调撤率39.38%,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15.84%,127002件纠纷在诉前、诉中得以调解化解。
便民利民机制更加完善。不断拓展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深化“十二项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接待群众153.75万人次。开通了“网上诉讼服务大厅”,提供案件查询、诉讼指导、费用计算等服务,网上立案1212件。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咨询、查询、建议、投诉等12302人次。深入推行巡回审理、***调解,推行繁简分流审判和小额速裁,方便群众诉讼。与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意见》,设置了律师绿色通道,提供诉讼便利。在省政法委、综治办开展的全省群众对政法机关满意度调查中,我市法院连续两年位列全省法院第一。
涉诉信访工作更加有效。认真实施诉访分离机制,注重初信初访源头化解,扎实开展涉诉信访维稳攻坚行动,通过接访约访、包案化解、公开听证、再审纠错、释法明理、困难帮扶等举措,办结信访案件25***件。拓宽申诉信访渠道,运用四级法院视频接访系统,组织信访人与省法院、最高法院视频接访229人次,方便群众及时便捷表达诉求。高度重视办信工作,把办理群众来信作为知民意、问民计的重要渠道,办理群众来信14509件。
基层治理作用更加明显。加强“一乡(镇)一法庭”建设,新增123个基层法庭,总数达到209个,实现基层法庭乡、镇全覆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开展普法宣传4041场次,一线化解纠纷23748件,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3157件。广泛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中院和主城区法院法官进街道、社区、校园开展活动446场次、18072人次,促进社区治理法治化。
三、坚持机制创新,在推进司法改革效果上取得新提升
认真落实上级司法改革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稳妥推进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不断增添法院科学发展新动力。
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全面提高审判质效。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不断加强制度创新,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定修订了涵盖审判管理、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制度规范、意见办法531个,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运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司法管理体系。强化“节点控制、全程***”和“质效量化评估”相结合的审判流程动态管理,使每一件案件的办理过程都处于严密监管之下。加强对审判热点、难点案件的研究,出台关于依法办理保险合同、宅基地纠纷、交通事故、酒驾案件等13个指导意见,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中院审理的贾敬龙故意杀人案、桥西区法院办理的石家庄某塑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商铺腾退交付案分别获评2016年全国法院“十大刑事案件”和“十大执行案件”,成为全国法院的指导性案例。
积极深化改革创新,有效提升司法活力。一是完成了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的平稳过渡,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二是员额制改革迈出坚定步伐,经过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全市法院690名法官首批入额履职。三是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两级法院陪审员由599人增至2773名,陪审一审案件51589件,陪审率提高22.23%,有效推进司法民主。四是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出台了《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初步建立起“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新型审判团队模式,实施法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推进“审判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审判责任制。五是推进执行联动机制改革,积极参与京津冀三地法院协同执行机制建设,入驻“淘宝网”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平台,网拍950案,成交额3.034亿元,既提高了财产变现率,又遏制了拍卖中的腐败。六是探索建立了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第三方为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机制,实施保函担保1439案,标的额138.68亿元,切实解决当事人诉讼中的实际困难。七是推进民事审判机制改革,实施案件繁简分流、简易程序规范化和要素式裁判文书、小额速裁制度改革,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71.80%,当庭宣判38.14%。八是推进商事审判机制改革,在全省率先探索试行商事案件审判“瘦身”改革,推行“庭审要素前移,庭审程序简化”的审判方式,提高了庭审质效。九是推进刑事审判机制改革,全面推广量刑规范化、减刑假释制度改革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先后两次观看了我市法院与公诉机关、看守所“三方”网上远程视频开庭,并批示:石家庄市推行“轻刑快判”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各项司法改革为法院工作增添了活力与动力,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高,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达到112件,同比增加38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7天,同比减少8.8天,《法制日报》头版头条以“立案数大幅增长,结案率不降反升”为题报道了我市审判改革工作经验。
四、坚持司法公开,在确保司法审判公信上取得新提升
全面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筑牢信息化建设基底。坚持科技强院,全面实施以“一个中心、三个网络、四大公开平台、六大服务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建设启用了全市法院审判流程管理、智能审判1.0系统、电子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协同办公系统、便携式数字法庭系统、审判风险管理系统、庭审智能巡查系统、外勤移动办案系统、庭审直播平台等18个信息化系统,实现了审判流程、数字法庭、远程接访、文书纠错、远程文书打印、掌上办案等网络体系的对接,有效提升了信息化办案水平,法官办案更加智能便捷,群众诉讼更加高效便利。
构建司法公开新常态。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的理念,以让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为标准,创新“互联网+司法公开”模式,出台了《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司法公开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进立案、审判、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个公开”,使群众可随时在网上查询审判执行工作动态。公开审判执行流程信息31.85万条、裁判文书13.95万份、直播庭审2.15万场次,在全省首推微博庭审直播,微博、微信发布政务审务信息6.88万条,公开数量居全省法院第一,努力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开展常态化的法院开放周、开放日活动,让群众零距离了解法院,依法保障群众旁听庭审,61.3万人走进法院,亲身感受司法,保障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坚持从严治院,在法院队伍建设水平上取得新提升
全市法院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认真学习******系列***精神,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围绕提高“五个能力”的要求,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663场次,培训干警34324人次,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专家型法官98人,不断推进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司法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法院工作的全方面、全过程。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15个制度,对22个基层法院进行了司法巡查,组织开展了“正风肃纪”“防止法院内部人员泄露审判秘密、干扰办案”“三查三提升”等3个司法特色专项活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85人,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晋州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4个集体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7名个人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160个集体437名个人受到省、市表彰奖励。中院拍摄的反映法官正能量的两部微电影《守望》《初心》连续两年荣获全国法院十佳微电影奖。
六、坚持接受监督,在确保依法正确履职上取得新提升
全市法院始终把坚持市委的领导和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作为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基层法庭、司法公开等工作进行视察指导,对20名法官进行履职评议,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全市法院严格落实人大决议,办结代表建议、委员提案522件,满意率100%,走访代表、委员6536人次,邀请5350人次旁听庭审、参加听证和视察座谈,主动接受监督,扎实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与进步,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向关心、支持和帮助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目前,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些法官司法能力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的案件审判质效不高,瑕疵案、超审限案仍然存在;执行难问题还比较突出;个别法官司法作风还不够扎实,办案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的现象仍有发生;案件数量逐年大幅递增,案多人少矛盾异常突出,办案压力加大,人员流失严重。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17年,全市法院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努力在“服务发展大局、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审判质效、扩大司法公开、建设过硬队伍”五个方面实现新跨越,为推进我市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率先发展,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奋力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跨越,创造一流业绩,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是进一步服务全市大局,着力在保障经济发展成效方面实现新跨越。紧紧围绕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和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六个显著提升”具体目标的实现,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涉众型等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妥善审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的各类案件,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法治石家庄建设。加强对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促进生态环境改善。依法妥善审理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相关案件,为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提供司法服务。
二是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在增强司法审判动能方面实现新跨越。今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决战之年,将面临更多难啃的“硬骨头”,我们要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坚决落实好上级司法改革部署,强化司法责任制,不断改进司法管理和司法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提升司法审判活力。抓好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易程序规范化和要素式裁判文书、小额速裁、商事案件审判“瘦身”等审判机制改革,深入推进轻刑快判、量刑规范化、减刑假释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激发改革内生动力,推进审判质效的提高。
三是进一步践行为民宗旨,着力在提升司法审判质效方面实现新跨越。始终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主动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迎难而上,不退缩、不动摇,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审理好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深化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举措,提供更加高效的便民利民服务。健全和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依法审理涉及扶贫、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等案件,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协调联动举措,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支撑,着力在以司法公开促公信方面实现新跨越。以审判执行需求为导向,强化智审1.0等审判辅助系统的应用,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注入新动力,努力减轻法官办案压力,深化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管,促进公正司法。加强“互联网+司法公开”新平台建设,努力实现与司法公开的全方位融合,强化当事人服务平台和律师服务平台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更好地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增强公开效果,让人民群众更好地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是进一步深化从严治党,着力在建设过硬法院队伍方面实现新跨越。坚持以******系列***精神引航定向,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新要求,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扎实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引导广大法官学习新技术新知识,学习先进典型,提升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着力增强法官履职能力。进一步落实防止干预办案“两个规定”,坚决排除干扰,依法公正办案。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惩处队伍中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担当使命,勇于开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