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司法局信访工作有新举措
为落实全省信访举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司法局采取多种措施,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更好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维护和保障群众的信访权益。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处理信访问题。为加强信访工作,局机关由一名局领导分管,同时安排一名科长、两名专职律师、一名服务人员专门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办公地点在一楼安排三间办公室;同时在市涉法涉诉接访中心,我局安排一名专职律师,长年值班,接待信访及提供法律咨询。分管领导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亲自阅批、处理群众信访件,经常与信访接待室的同志一道分析案件,研究案情,商讨具体的查办方案,并亲自参与一些信访案件的查处,有力地保障了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是拓宽信访渠道,实现全面接访。在延用传统接访方式的同时, 建立网络信访渠道,在衡水市司法局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群众还可通过网站直接反映问题;同时群众还可通过衡水司法行政微信平台链接到局网站进行举报,实现了信访举报网络的多渠道全方位畅通,使人民群众及时、放心的举报违纪案件。
三是严格信访举报程序,确保解决信访问题的质量。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分类处理信访举报件。信访接待室接到来电来信来访案件后,按要求做好信访登记工作,将制式信访登记卡交由主管领导批转给相关的责任部门办理,信访接待室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对案件进行督导,办理部门按时限要求向信访接待室反馈举报回复情况和申诉处理情况。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标准,严格信访举报件处理程序和标准,确保依法及时处理好每一件信访举报。
四是规范信访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一方面信访接待室对查实的信访举报件要建立台账,详细录入,快速分流,推动将其及时纳入本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程序,及时将有关情况录入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备查。二是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和质量,把群众举报的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防止和减少重复、越级举报。三是制度上墙。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将有关制度上墙,制作了《信访信息登记制度》、《值班律师签到制度》、《信访接待工作流程》等信访工作制度牌匾并及时上墙。四是案件归档规范管理。接受信访举报工作时,对所有举报材料都进行记录并存档,并及时做好信访案件的登记处理和处理意见反馈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五是规范接访人员行为,制定了《信访接待人员工作守则》,要求在接待群众来人来访时,做到热情有礼、言行规范,对上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能耐心地倾听、细心地解答、热心地指引,属于其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记录好、办理好、答复好,不属于其职责范围或虽属其职责范围但不能及时办理的,能认真做好解释工作,竭尽所能地给予引导、帮助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等,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