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四个突出四个办理确保成效
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中,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成立专门领导小组,集中精干力量,坚持“四个突出、四个办理”的总体原则,确保全市检察机关在行动中有力度、有声势、有成效。
在专项行动中,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四个突出、四个办理”的原则。突出打击涉黑涉恶、把持基层政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办理“典型案”;突出打击破坏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办理“环境案”;突出打击“两抢一盗”、诈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行为,办理“民生案”;突出办案质量,杜绝实体和程序上的瑕疵,办理“精品案”。
为确保成效,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能,切实把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单位,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注重同公安、法院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执法办案在突出快的基础上把好质量关,注重梳理发现刑事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按照早抓、抓早的工作部署,在优化“两个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好检察职能,确保专项行动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