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杨红梅获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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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9日发表
日前,昌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杨红梅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成为2014年我市唯一获此荣誉的法官。
杨红梅在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十多年中,先后主审了1000多起案件。她在工作中摸索出“面对面”、“案例说服”、“冷处理”等多种调解方法,主审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1998年,昌黎县人民法院成立少年法院,杨红梅任审判长,她在庭审中增设了法庭教育程序,尝试在刑事判决书附法庭教育词和法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因为业绩突出,杨红梅两次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刑事审判先进个人”,2014年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一等功。来源:秦皇岛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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